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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华南师范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或者助学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7日 发布单位:  社区教育学院

各沟通班学生:现将“华南师范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或者助学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的公告”转发给您们,请各沟通班学生认真阅读文件。2022年9月起,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相沟通5个专业:教育管理、工商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商务管理)、商务英语、艺术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符合这些毕业规定的考生只能获取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不能授予华南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后续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专业如有变动,我院将及时对外公告。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主考或助学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的公告.pdf